美好生活
开拓国际市场可获扶持金
2013-08-15 07:31  点击:50
办理时间
  8月12日—9月30日下午4:30之前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5、6、7号窗口取号办理,超过时限无法取号。逾期将不予受理。
  晨报讯(记者 樊娟)记者从厦门中小在线获悉,为帮助厦门中小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2013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即将开始,书面资料受理时间截至9月30日。
  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指南(2013)》,2013年度厦门支持项目有境外展览(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出境市场考察(团体)、其他等。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在厦门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并且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并且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据介绍,“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市场的拓展项目,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2013年度每家企业最多可获扶持资金10万元。
  S3815020
  作者: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