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期是下半年车辆年审的高峰期,但不少车主对于交通罚款缴纳的地点和程序不太了解,造成了不少麻烦。昨日市交管部门公布了目前城区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地点,分别为:
1.市交巡警支队南区业务处理大厅、机动大队(扬子江中路199号);
2.市交巡警支队一大队、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扬州大桥运河西路12号);
3.市交巡警支队二、四、五大队(史可法路77号);
4.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扬子江中路101号);
5.市交巡警支队六大队(文昌西路火车站售票大厅西侧);
6.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广陵区湾头镇田庄);
7.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西区检测线大厅(邗江区杨庙镇);
8.市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北区检测线大厅(荷叶东路国际汽车城内)。
民警介绍,交通违法窗口主要使用各类银行卡结算,不收取现金。
不少驾驶人在更变了电话、住址之后,没有及时备案,使短信通知相关事项的服务形同虚设。驾驶员可到市交管部门相关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或登录市交管部门相关的网站变更。
【法律链接】
按照最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作者:刘宁
最新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点公布 联系方式变更需备案
2013-08-14 09:13 点击: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