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根据了解,已有三地确认上调养老金。
上海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对外公布,从2020年1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
据了解,上海市对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月基本养老金。具体办法为:一是每人定额增加75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三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另外,为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关怀,上海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9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从2020年1月起,继续增加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后,上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已于日前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江苏
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
《通知》明确,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对各地给予补助。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筹集,迅速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去年,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10元调整至440元,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安徽
5月25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第六场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系列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召远通报我省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工作进展情况。
据悉,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严重冲击,省财政把实施民生工程、推动改善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在项目谋划上聚焦“七有”,补短板、强弱项,在启动实施上打好提前量,2020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截至4月底,各级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814亿元,有力有序推动民生工程实施。
在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方面,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1.1亿元,比上年全年增加19.1亿元,增长13.5%。统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1亿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省财政在分配资金时,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需求,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方予以适当倾斜,支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此外,省财政把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保障重点,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下达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亿元,较上年增加6.2亿元,支持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应保尽保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王召远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对各类结余、沉淀资金要应收尽收、重新安排,对各项支出精打细算,大力提质增效,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
同时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政策。优化投入结构,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