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新闻
宁夏以国土整治工程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记事
2013-08-19 16:18  点击:50
近日,记者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通伏乡新桥村,谈起土地整治的事情,村民张学良立即打开了话匣子:“我家共有17亩耕地,过去田里引水要7天,现在只要3天;过去每亩交水费53元,现在只需要交46元。土地整理把路和水渠修好了,土地平了,省力了,产量也提高了。”
  这些都得益于宁夏开展的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即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中南部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总规模337.8万亩,总投资36.6亿元,目前已完成建设规模267.35万亩,占总任务的79.04%。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工程总规模85.35万亩,计划投资25亿元,解决35万生态移民的农业生产用地。一期项目投资6.5亿元,已完成投资1.3亿元,完成建设规模5.8万亩,二期项目正在争取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计划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结合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和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工程,沿宁夏黄河和清水河流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96万亩, 2012年已完成75万亩任务,今年计划开工8个项目,建设规模76万亩,结合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目前已完成33万亩。
  据介绍,通过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宁夏增加了86万亩农田灌溉面积,新增耕地69.58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区累计增产粮食近4.4亿公斤,单产平均增加100公斤左右;项目建设让全区近200万农民受益,农民因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增收及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千元。
  同时,通过田、水、路、林综合整治,项目区已基本实现了“田成方、路通畅、林成网、渠配套、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生产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同时,通过土地整治和培肥地力,耕地质量整体提高1~2个等级。而且,项目区还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通过先进技术平均节水率达20%,老灌区总用水量减少约1/4,有效解决了农业用水紧缺矛盾。
  通过国土整治共整理沙漠5.6万亩,治理盐碱地13.7万亩,栽种各种树木745.99万株,初步形成了乔灌草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项目区80%的农田得到了保护,生态效益明显。
  国土整治工程缘何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这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国土资源部门的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
  为了保证国土整治工程顺利开展,尽快取得成效,各地普遍加强组织领导力量,认真落实和规范政府的主体责任,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壮。吴忠市、贺兰县等市县政府把项目推进列为入地重点项目限时责任制,重点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方案,组织施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国家上报了年度实施方案,并会同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单位及时审查方案,下达计划,组织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落实资金计划,保证各项目按要求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同时,社会各界也大力支持参与工程建设。平罗县、贺兰县和利通区在工程建设中,通过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庄、业务部门包片区、技术干部包工程的“四包”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永宁县、惠农区积极发挥水务、农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项目建设中动员村民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拓展了项目施工期。中宁县针对农民阻碍工程施工问题,及时与当地宗教人士沟通,做好项目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对扰乱生产秩序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证了项目进度。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宁夏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在规划设计方面,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通过县级、省级专家和领导小组共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过程中,实行公开招标、规范操作,确保优秀施工队伍中标;拓展业主、监理、中介、社会舆论、当地群众和动态监测系统相结合的“六位一体”质量监督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设计标准组织工程验收。今年以来,先后对群众举报的中宁白马项目、中卫宣和项目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将造成质量事故的宁夏成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国土整治“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国土整治项目的资格;对宁夏汉延渠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
  监督检查及时到位。自治区检察院、监察厅等行政监督机构主动参与重大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监督办公室对项目计划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和验收、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实行事前介入、重点监督、全程监控,尤其是对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核查、纠正。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