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开展十二运期间质量安全专项督导整治工作
2013-09-13 09:55 点击:35
为保障十二运期间水产苗种质量安全,强化生产源头控制,根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十二运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海渔质字〔2013〕420号)文件精神,鞍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制定了《鞍山市十二运期间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控制源头、规范生产”为主线,对十二运期间全市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近日,该站的执法人员与省水产苗种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起在台安县渔政执法人员的协同下,到台安县进行水产苗种督导检查和苗种抽样工作。此次督导整治的重点为严格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督促水产育苗单位完善健全生产、用药和销售档案。经检查,苗种生产单位未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同时,配合省苗种局抽取苗种样品9个,品种包括草鱼、鲤鱼、鲫鱼、花白鲢,为现场取样,现场制样,规范操作。下一步,鞍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将在“专项整治月期间”对鞍山市淡水养殖单位开展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及市本级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全力保障十二运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