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市成立时制度上比较特殊,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中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流通,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等等,这就是所谓的股权分置或全流通问题。一般投资者购买的是可以流通的流通股。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
比如大东股并不关心股价的高低,,他们可以做一些对自己有利但对全体股东不利的事而不必担心股价会跌,比如转移利润、为他人贷款担保,有的大东股甚至将流通股东看作是提款机,把流通股东出的钱当成不要成本的善款。这极大的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
目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让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买卖,也就是全流通,让股市在制度在走向完善,让其正常发挥作用。这项改革有很多困难,制度上的、利益上的、操作上的等等,其中之一就是利益的再分配。
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大都很低,而流通股东的成本很高,比如以前的国企改制成股份公司时,按净资产折价为国家股,后来发行现流通股时则按几倍于净资产的价格发行,当时由于国家股不能流通,发行时也没有太多问题。现在如果都可以买卖了,对流通股东就很不公平,这就需要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补偿来获取流通权,这就是所谓的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