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教学工作评价
2013-09-07 13:13  点击:60
教育教学工作评价

一、评价高职高专学校整体教学工作优劣的标准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32条明确指出:“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对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要采取领导、专家和社会用人部门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评估和检查。各类学校都要重视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1]1999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要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各组织的评估。”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精神,原国家教委和各盛市教委,组织了高校教学工作评价的研究,并进行了普通高校的教学工作合格或优秀评估,获得了大量有益的实践经验。对高职高专教学工作评价,虽然少数盛市进行了研究和实践,但教育部于2000年7月才立项,全国大多数省市还未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高职高专教学工作评价是对这类学校教学工作的社会价值进行的判断,即是依据社会需要和教育活动的“社会价值”的判断,其社会价值就是教育质量和效益。教育主管部门作为评价的主体,高职高专学校作为评价的客体。评价标准有一定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又常有很强的社会性。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评价标准应是客观存在的。

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社会价值的核心是教育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的评价依据是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我国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型、岗位型人才。人才规格是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的基本技能、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这种对高职高专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定位为这类学校教学工作评价标准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价标准的客观性还表现在对不同的高等学校,采取相同的框架结构和不同的评价标准。我国高职高专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教育、成人教育。不仅有学历教育,而且有非学历教育;不但有全日制教育,还有业余教育。办学类型和层次较为复杂。高专教育有二年和三年制两类。高职有四年本科高职、二、三年专科高职,还有3 X等多种学制改革模式。单独招生的高职的起点有中职和中专等不同状况。为了适应对不同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分类宏观指导的需要,我们对全国100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它们的历史状况、基础条件、所属主管部门,服务面向、承担的任务、学生来源和办学类型和层次的不同,不能用一个标准来评价和要求这类学校,将这类学校办成统一模式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不必要的。

因此,衡量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整体优劣的标准还需要考虑其特点和原则。

根据教学论的基本原理,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基本途径是教学。高职高专教学工作的基本特点是:

(1)教学由三个要素组成,即教师(教育者)、学生(教育对象)和教学内容、手段、方法等。

(2)学生所学的基本知识,大量是总结前人的实践经验而形成的,学生的认识大量是从接受间接经验开始的。

(3)教学活动着重培养学生的智力、能力和全面素质。高职高专更要突出实践环节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对岗位的适应能力。

(4)教学过程是在教师主导下,贯穿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教与学共同活动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在传授知识增强能力的基础上形成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过程。

(5)为适应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学生毕业后继续教育的需要,教学过程中必须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

从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出发,应遵循的总原则是三结合三突出,即传授知识与发展智能、培养素质相结合,突出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实践教学;校内教学和校外教学结合,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的共同作用。

依据上述总原则,衡量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优劣的主要标准是解决“是不是”、“能不能”和“有没有”三个问题。

(1)教学工作是不是有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是不是得到保证。是不是正确处理了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是不是体现了高职高专教学工作的特点和原则。是不是有符合校情的教学工作特色。

(2)能不能满足实现培养目标所必需的、良好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资金投入、教学手段、校内外实习基地等条件。

(3)教学工作有没有达到整体优化的效果,包括学生学习的效果、毕业生质量和社会各方面对教学效果的反映。

高职高专教学工作的各个评价项目依据上述标准予以制定、充分体现其整体性。

二、高职高专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模型

对高职高专学校工作状况的考察,评价指标是多方面的,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也各有区别。

其指标和标准的复杂程度远比普通本科院校更突出。为使教学工作评价较完整、合理,采用图论中的有向树的概念,建立数学模型,实现对多因子的筛选和各级因子之间关系的描述和计算。对高职高专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模型的研究,大致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评价指标体系的数学模型

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要遵循科学性、导向性,可测性及简易性原则。其科学性和导向性表现在评价指标体系既正确体现教学工作的目标,又引导深化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既要适应市场的需要,又要按教育规律办事。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调整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既使各项指标和评价标准成为学校教学工作评价合格与否的客观标准,又对学校营造自己内部的教学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借以促使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教学基本建设的加强,以利保证教学质量。其可测性即为评价因子可测量。评价因子分定性评价项目和定量评价项目。对定性评价项目内涵,评价方法及等级标准尽可能作明确规定,便于定性项目的测试。为适应不同类型的高职高专不同的人才培养要求,不采取统一的定量标准,运用较为普通的评价标准,作为专家综合评判的依据。其简易性表现在评价指标体系力求简化,评价要素及评价因子反映的是高职高专教学工作本质特征的最关键的要素和因子。例如,在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突出高职高专特色;在师资队伍中突出“双师”素质要求;在教学设施中突出普遍薄弱的实践教学条件等等。评价因子的个数尽可能少,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删去那些区分度不高、对目标值贡献不大的因子,合并相关性较强的因子,有否决功能的核心项目应是那些重要的、可测的和区分度的因子。对每一评价因子的评价结果分成A、B、C、D四个等级,抓住区分优秀与一般、合格与不合格的A和C级的关键标准线,使不优秀与不合格者不点自明,符合模糊综合评判法的原则,使指标体系简洁、清晰、易于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