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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催债业务外包的多重反思
2012-11-05 14:47  点击:389
 在10月29日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都承认了自家行内确实与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魏铨在现场既紧张又谨慎地说:“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众所周知,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所以,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10月30日《羊城晚报》)
银行催债业务外包的双重风险张海英
  在银行与公司合作催债之前,还需反思几个问题。当催债公司以软、硬暴力催债时,不仅对债务人本人来说存在安全等方面的威胁和风险,而且对银行来说,一旦催债公司“出格”就会损伤到银行形象。因此,银行催债业务外包必须谨慎,防止出现于己于民都不利的双重风险。
  从上市银行最近公布的三季报来看,多数银行第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由于银行不良贷款反弹通常具有滞后性,银行业分析人士预计明年年中或明年三季度将出现不良贷款反弹高点。在此背景下,催债显然就成了各家银行今后的家常便饭,第三方催债公司的生意估计也会越来越红火。
  不过,在银行与公司合作催债之前,还需反思几个问题。其一,不良借款是如何产生的,主要责任在银行还是在借款人?如果银行在审核环节把关不严,或者故意诱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办理信用卡,恐怕聘请再多的催债公司也忙不过来,而且催债的成本很大,效果也不一定很好。
  其二,银行为何不自己催债或通过司法途径催债?据悉,不少银行早已设立“资产保全中心”或者“风险管理部”等专职机构,用于风险控制和催债,是否有必要再聘请催债公司,值得三思。而且,按理说,银行通过司法途径催债,不但效果更好,而且民众也容易接受。
  其三,银行合作的催债公司能不能规范操作?显然,银行聘请催债公司属于业务外包,那么,银行自身有没有相关的催债业务管理制度,有没有明确催债公司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风险防范等问题呢?如果银行自身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某些公司催债就有可能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例如,催债公司泄露客户信息带来的潜在风险。据报道,对于银行随意将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催债公司,很多人表示愤慨。事实上,在管理上还不如银行规范的催债公司,还有再次泄露客户信息的可能。而客户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遭遇骚扰,重则遭遇安全威胁。因此,银行聘请催债公司对客户来说风险很多。比如,催债公司为了经济利益有可能暴力催债。
  从相关报道来看,催债公司以恐吓、威胁、骚扰等方式催债很常见。尽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两年备查。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遵守。
  当催债公司以软、硬暴力催债时,不仅对债务人本人来说存在安全等方面的威胁和风险,而且对银行来说,一旦催债公司“出格”就会损伤到银行形象。因此,银行催债业务外包必须谨慎,防止出现于己于民都不利的双重风险。最理想的办法是,银行自己催债或通过司法途径催债。
  当然了,我们也不能把催债公司完全看成是“黑社会”。既然社会上存在死账、赖账、三角账等问题,就会有催债公司应运而生,而且法律也允许催债公司存在。问题是,银行聘请催债公司是否是最佳选择,银行与催债公司之间是否有明确而合理的契约关系,银行能否有效监督催债公司文明催债?
银行跟催债公司合作也许无可厚非杨国栋
  律师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所获报酬却很少,虽然不至于赔本,但肯定不如其他
  案子赚得多。难怪除了刚入行、没什么业务的新人,一般律师很少接这种业务,就是接了也会转给实习生或律师助理跟进。
  对于银行随意将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催债公司,市民们显得非常愤慨,市民马小姐听到这件事后目瞪口呆:“真的有这种事情吗?民间讨债公司不都是一些不正经的地痞流氓开的吗?这太恐怖了。”
  与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作,算不算随意透露客户资料、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恐怕值得商榷。毕竟银行此举不是为了把客户资料卖钱,而是要追债。即使不找催债公司,恐怕也要找律师事务所合作,不提供欠债的客户资料怎么追债?再说,除非恶意透支,长期不还欠款,否则银行最多发短信或打电话提醒,不会直接找律师或催债公司。不然,讨回来的钱还不够付他们报酬的。所以,普通的信用卡客户根本无须担心。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也曾接触过一些银行催信用卡欠款和通讯运营商追话费的案子。说实话,这类案子通常标的不大,但追债难度却不小。多数欠债者都已换了手机,原先登记的住址也找不到人,得到派出所去查户口所在地,由于现在人口流动性很大,不一定就能找到人。即使找到了,肯痛痛快快还钱的也没几个,搞不好还得上法院起诉。而银行和通讯运营商一般是按追回欠款比例支付报酬的,律师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所获报酬却很少,虽然不至于赔本,但肯定不如其他案子赚得多。难怪除了刚入行、没什么业务的新人,一般律师很少接这种业务,就是接了也会转给实习生或律师助理跟进。
  律师不太愿意接银行催信用卡欠款的案子,银行就只能找催债公司合作了。虽然催债公司的名声不太好,但银行找的可不会是地痞流氓或黑社会,都是合法运营的催债公司。除非银行主管头脑发晕,否则为了不一定讨得回来的几万元欠款找地痞流氓或黑社会合作,不是在自砸招牌吗?这对自己信誉的损失可远超过信用卡欠款。何况催债公司真要是用了不正当手段引发市民举报或投诉,那等于给了欠债者赖账的借口。银行可没那么傻!
  媒体早就报道过催债公司受银行委托催债的事,但之前的
  是司法执行难度过大,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其次,逼迫银行与第三方合作的行为是否是因为国人缺乏一种信用制度。应当看到,相对于国外健全的信用卡制度,由于国人长期以来的高储蓄率及尚未完善的信用理念,对于信用卡消费来讲,普遍存在一定的问题。
  从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也不难看出,截至第一季度末,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2.90亿张,同比增长20.0%。与此同时,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比去年第四季度增加10.04亿元。如此庞大的数额也必然会让银行方面捉襟见肘,而与此相关的催债行动也必然会加剧。
  如此说来,尽管银行的做法有所不妥,但比之一味地把问题归咎于制度问题,完善信用制度、回归诚信体系,无疑也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然而,仅仅从催债这一行为本身只看到问题的表面,而不从信用卡管理弊端等来发现问题,这样的治理显然是无法奏效的。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曾经表示,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居民在超前消费与信用观念上并不成熟,很多人办理信用卡并不是基于信用消费的初衷,更有甚者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恶意套现,因此银行在发行信用卡时既要扩大数量,又要精耕细作,提高信用卡的有效性。
  郭田勇的建议实际上已经预言出因信用卡制度的不完善所将产生的系列问题。事实上,信用卡制度是建立在双方互信的契约关系,若单方面的违约激发另一方的违法解决,这样的做法必然不会让信用卡制度趋于完善。
  契约双方的互信从来都不只是单纯依靠各方所行使的暴力催账及无故赖账所能够建立的。只有遵循着互信原则,才能使得双方互利。重塑个人的诚信问题固然重要,但银行方面理应摒弃那种单方面的霸王条款,让双方共处于平等的位置,而这才能最终利于信用卡制度的完善。
银行与催债公司合作该对谁喊话贺成
  在社会诚信严重缺失的境况下,我们又何必对银行责备求全。出现这种合作,或者说催债公司的存在,同时也意味着一种需求和市场,银行不跟他们合作,别的组织或者个人也会跟他们合作。如果催债公司真的不合法,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强管理规范。
  这一消息引起公众的一片哗然,大体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对眼下的催债公司不够信任,把催债公司与地痞流氓黑社会等联系在一起;二是担心自己的信息被银行出卖,认为银行对客户不够尊重。
  在笔者看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对催债公司不够信任。虽然,不见得所有的催债公司都是地痞流氓与黑社会组织,但是,近年来一些催债公司的阴险与毒辣,为了要到钱而不择手段,已经让人很是惊悸,银行在与催债公司合作时确实需要十二分的谨慎。
  不得不承认,银行不同于一般的个体或者组织,尤其在这个法治社会里,即使是履行债权使命,也不能见谁管用就找谁合作,还得看其是否有催债的资格。但银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疑暴露出现实中诚信的严重缺失,要债之路的曲折与艰难。另一方面,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这也是事实。
  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又何必对银行责备求全,而不去审视一下残酷的现实,以及去议论、谩骂那些不讲诚信的赖账人呢?银行有很多钱,这确实不假;但银行也只是个经营与交易的平台,而不是个钞票的加工厂。借出去的钱,到底还是需要回来的,更何况在交易时就订有一些双方都必须要遵守的规则,包括客户按时还款。
  道理很简单。但是,责备任何一方,都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出现这样的合作,我们不妨冷静下来思考和分析。毕竟,我们一些人也被人赖过账,体会过催债当孙子的滋味。再说,出现这种合作,或者说催债公司的存在,同时也意味着一种需求和市场,银行不跟他们合作,别的组织或者个人也会跟他们合作。如果催债公司真
  的不合法,而我们怀疑催债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却不催促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去管理规范,使其继续被地痞流氓黑社会组织盘踞,还不是一样危害社会!
  如此,当银行在情有可原的情况下与催债公司合作,我们该对谁喊话呢?
网友观点2012.11.06  
  AHKAK:商业银行也开始头痛不良贷款问题了,关键还是大家要诚信。银行要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让第三方追债公司做会影响客户的信息安全。
  SNOOPY:对这个事情我知道得比较详细,感觉如下:一、银行这样做不妥当,涉及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二、那些被催债的客户不是一般的客户,正常的短时间的欠款都是银行催的,交第三方的都是些长时间不愿意还钱的客户。
  cnttan:银行固然不妥,可欠钱不还也不是个事,我觉得不用雇人催讨,有这钱不如直接报纸公示了。
  手机网友:难道每笔欠款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欠的钱未必够诉讼费的,他们又不是傻子。
  福田区网友:这算什么,早在5年前深圳的信用卡催款公司就做得很好了。人家和银行合作是按收回款额的百分之几十来分成的,做得相当专业,有专人打电话,有人打理公安关系,能让你老家的派出所转送律师函,能找到你祖坟在哪儿……有人负责上门恐吓,有人对你进行出行跟踪。唉,一条龙为银行服务,那是叫你欠钱没地方躲。不过话又说回来,不欠银行钱,他们是八辈子不会找你一回的。
  mathlan:欠债不还还有理了。别人只不过是通过这些途径收回自己的钱,这有错吗?难道就得让那些欠债的人永远赖下去吗?还何谈诚信?
  宿迁市网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已引起各大银行的高度重视,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会发生泄露客户资料和个人隐私的可能,而且催讨方式粗暴,侵犯个人权益。
  冰火三重天:对于这种令市民反感的催债公司,暴露出银行在信用卡办理初期阶段管理上存在问题。这是当初的因,现在的果,银行和债主双方都有责任。
  文维虎:彼此忠诚需善待,彼此守信按约办。工序外判宜检点,成本考量理难断。
  tjf7210:一些老赖不还款没诚信,银行向法院起诉又不能迅速执行,这样的话,大家都愿意去贷款而不还了。银行也是经营的,理解!
  135036349:虽然催收的业务对于银行来说有难度,但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参与进来,并且将储户的个人信息给催债公司,这对于储户来说是否侵权?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jxwb163:信用卡逾期欠款确实有高发趋势,这从商业银行居然要动用追债公司来追讨就可见一斑。
  北京市网友:讨债公司也是企业,也是正常纳税的,也是有运营成本的,做好了一样可以上市。更何况欠债还钱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作者:张海英杨国栋程思明贺成